西华大学第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1浏览次数:1285

      4月10日下午2:30,我校第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动员会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校社科联主席、校党委书记张小南,校社科联副主席、校党委副书记王民朴,校社科联副主席、副校长李劲松出席会议,科技处与人文社科相关学院负责人及从事社科研究的部分教师参加了动员会。李劲松副校长主持会议。
      张书记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了部署,教育部、四川省就如何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高校如何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出台了多个配套性文件和政策,学校党委也即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为了扶持、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校专门成立了社科联,设立社科研究基金,加大了奖励力度,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和优秀成果越来越多。刚刚闭幕的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西华大学校内分配办法(试行)》,体现了普惠原则和激励原则,彰显了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与激励,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追求卓越。这些政策和措施对我校人文社科工作者来讲,是一件大喜事,希望大家增强科研意识,积极投身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产生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张书记还就做好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及申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学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要组织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申报优秀成果;二是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把真正有水平、有影响、有竞争力的项目推荐出来;三是加大支持力度,以评奖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会上,王民朴副书记通报了《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2020)》的主要精神。
      校社科联秘书长、科技处处长栾道成介绍了本次评奖工作程序。学校将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评选出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然后在获奖成果中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本次评奖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凡与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是我校人员的可以参照本办法参与评奖。
      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优秀成果的授奖数额为校内申报总数的25-3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授奖总数的15%、30%、55%。
      按照学校的安排,4月5日至4月27日,各单位组织动员与申报。5月8日至6月1日,各单位完成初评工作。6月1日至6月15日,学校社科联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审定拟获奖成果及推荐成果并上网公示。6月20日以前,学校将推荐成果材料按省评奖办要求报送省评奖办。

      据悉,学校社科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报请学校核准后,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

动员会会场